各学院(系):
中国科学院大学现启动2019年“唐立新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科学院大学“唐立新教学名师奖”用于奖励在我校参加本科生教学和研究生集中教学的优秀专任教师(含岗位教师和校部教师),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10人。
二、申报条件
(一)目前仍从事教学工作且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唐立新教学名师奖”: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为人师表,乐于奉献;
2.热爱课堂教学,潜心教书育人,长期坚持在我校教学工作一线,重视教学梯队建设,教学能力突出,教学效果良好,课程督导评价高;
3.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依据教务系统中的教学信息,候选人在我校参加本科生教学和研究生集中教学工作应不少于5学年,且近3学年内,承担课程(非讲座类)的平均实际学时不少于30学时/学年;
5.依据集中教务系统中的教学信息,候选人在我校参加本科生教学和研究生集中教学工作应不少于10学年,且近5学年内至少有3学年参与讲授课程(非讲座类),可不受条件4限制;
6.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原则上优先考虑在教学过程中卓有成效的教师(如主持完成重要教改项目、出版高质量教材,获得教学相关奖励等);
7.学术造诣深,科研成果显著(如发表高水平科研论著、获得重要科研成果奖励等),在同领域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能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有效转化为教书育人资源。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可申报“唐立新教学名师奖”:
1.受到过党政纪律处分的教师;
2.近五学年内,出现过教学事故的教师;
3.已推荐至当年度我校“唐立新教育发展基金”所设其它奖项的教师;
4.“唐立新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三、推荐名额
学校根据近3学年各学院(系)的课程门数和授课教师数量确定各学院(系)拟推荐名额数,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跨学院(系)授课的教师只能从一个学院(系)上报。
四、评审程序
(一)奖项评审实行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严格筛选标准、坚持宁缺毋滥。
(二)各学院(系)须综合考察候选人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教学及科研情况,由教学委员会负责评审推荐,并将遴选出的候选人情况在所属学院(系)网站主页上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提交至奖助系统。
(三)在奖助系统中,教务部审核仅参与研究生教学的候选人信息;本科部审核仅参与本科生教学的候选人信息,教务部与本科部共同审核既参与本科生教学又参与研究生教学的候选人信息。教务部统一汇总审核结果。
(四)教务部负责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议。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的材料进行审阅,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候选人获得“同意”票数超过与会专家人数的1/2及以上者视为通过评审,按照获得的“同意”票数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获奖人选。教务部将拟获奖教师名单在学校网站主页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
(五)在学院(系)或学校评审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拟获奖教师存在违法违纪、师风不正或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应以书面方式向学院(系)或教务部提出异议。
五、系统填报
(一)符合条件的申报人须通过“奖助系统”的“唐立新教学名师奖”模块进行申报(http://sep.ucas.ac.cn),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
(二)各学院(系)须在5月22日16:00系统关闭前做好以下工作:
1.各学院(系)可根据该截止时间和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的具体系统填报截止日期,符合条件的申报人须在学院(系)确定的申报截止日期前完成填报;
2.各学院(系)须认真核实候选人的教学工作情况,务必确保教学情况与教务系统内已录入的相关信息一致;
3.各学院(系)须在推荐限额内通过系统完成候选人的推荐(如有多名候选人,则须排序),认真填写推荐意见,并于5月15日前在学院网站主页发布候选人公示信息。
六、材料报送
(一)电子版材料:各学院(系)须在系统截止填报日期前将学院(系)负责人审核后的电子版“唐立新教学名师奖拟推荐人选信息表”(附件3)sunjie@ucas.ac.cn。教务部以此信息表和系统填报数据为准。
(二)纸质版材料:因受疫情影响,本次评奖纸质材料延后提交至教务部办公室(地址:中国科学院大学雁栖湖校区行政楼教务部208),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教务部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13161375129(微信同号)
本科部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18612846449
附件
1.2019年“唐立新教学名师奖”学院(系)推荐名额表
2.《奖助系统“唐立新教学名师奖”操作说明》
3.2019年“唐立新教学名师奖”学院(系)拟推荐人选信息表
4.历年“唐立新教学名师奖”获奖名单
教务部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