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院属各单位(部门):
为保证研究生社会调查资助专项的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效果,现将开展2011年度研究生社会调查资助专项第二批资助项目(附件1)中期评估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第二批资助项目组负责人提供如下评估资料:
1.撰写不少于5000字的项目中期评估报告(见附件2),汇报项目执行情况及取得的初步成果。
2.提交由项目负责人、培养单位财务审核签字并加盖财务章后的项目决算清单(见附件3)。实际决算与预算不符时,需在项目决算清单中说明原因。
3.在调查中采用的方法必须附上相应的原始材料佐证,如访谈提纲、调查问卷、调查问卷汇总统计结果,要求所用数据准确、资料翔实。
二、中期评估结束后,对合格项目将核拨剩余的40%的经费,对需整改的项目根据已发生的费用清单核拨经费,剩余经费将于结题评估通过后核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生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缓拨经费、中止或撤销项目:
1.未开展实质性工作。
2.未按要求报送项目执行进展情况。
3.经费使用不合理或没有按预算使用。
4.中期评估不合格且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三、核拨经费具体方式如下:
1.京外培养单位需提供:开户单位名称、开户行详细名称、开户账号。收到资助款后请尽快开具发票。发票中的付款单位:中科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收费项目:研究生社会调查资助专项资金。
2.京内培养单位请到研究生院玉泉路园区一公寓113团委办公室领取支票,领取时提供本单位开具的发票,发票填写方式如1所示。
3.研究生院本部项目请携带相关票据到玉泉路园区一公寓113团委办公室办理报销,实报实销。
四、各培养单位请于2012年9月10日前将中期评估表、项目决算清单、原始材料佐证等相关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研究生院团委办公室,并请在报送材料的信封上注明“社会调查中期评估”字样;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 系 人:李 佳
联系方式:010-88256075
E-mail: lijia@gucas.ac.cn
附件:
1.中国科学院研究生社会调查资助专项2011年度第二批资助名单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